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自愿组成的为社会各界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实务性的学生社团。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本着“运用法律,扶危济困,维护正义,弘扬正气”的宗旨,认真工作、诚信待人,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真诚回报社会。
一、中心工作
本中心的工作主要由无偿法律援助和特色活动两部分组成。
(一)无偿法律援助
我中心在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厅和小白楼街道服务大厅先后设立义务咨询台,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无偿服务,成为全市第一个在法院和社区设立定点咨询的高校学生社团。此项工作开展的近一年时间里,累积咨询案件912件,其中实体类案件528件,程序类案件144件。实体类案件中劳动纠纷143件,婚姻家庭类案件145件,合同纠纷160件,人身损害赔偿32件,其余48件。程序类案件中代书95件,一般咨询49件。
为了更好的贯彻我中心“运用法律,扶危济困,维护正义,弘扬正气”的宗旨,我们的服务体系不断科学化、系统化,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体两翼”的法律援助模式。一体,就是我中心在学校本部设有法律援助的办公室,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来现场进行相关案件的咨询。两翼,即我们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和河西区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分别建立义务咨询台,我院法律援助中心125名志愿者采取两人一组的形式,每天分别前往这两大机构进行法律援助活动:接待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学习接待当事人和解决案件的方法。当事人可以不经预约,直接到咨询台进行咨询,更加方便了群众。正是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和广泛的好评,《天津日报》、《渤海早报》等多家媒体都对我们的活动进行过特别报道。许多有法律疑难的居民慕名专程前往我们的咨询台寻求帮助。同时我中心也得到了校领导乃至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马芳菲律师还亲临小白楼街的咨询台,对我们的咨询工作进行指导。目前这项工作已成为我中心的品牌项目。
(二)特色普法宣传活动
我们立足于关注弱势群体以及普及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的普法宣传活动。我们深入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目前我们已经与华苑、王顶堤街道、小白楼街道等二十余个社区建立普法共建关系。我们的原则是,针对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关注最热点的问题。我们的努力,收到了丰硕的成果,多位曾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农民工给我们送来了感谢信,感谢我们教会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中心真正做到“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新法的普及和创建法治化和谐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目前,我们已经成功进行各种普法宣传及讲座36次,惠及群众万余人。“白丝带”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绿光行动等都已成为我中心的经典特色活动。《城市快报》、《每日新报》、《今晚报》、《天津教育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都对我们的这些活动进行过特别报道。
二、 机构设置(2009-2010)
主任:韦祎(民商法教师)
副主任:康晨朝(硕士生) 吴洋(硕士生)
办公室负责人:吴洋(硕士生) 胥桂君(本科生)
编辑部负责人:康晨朝(硕士生) 马映平(硕士生)
宣传部负责人:韩雪雪(硕士生) 王俊杰(硕士生)
志愿者研究与管理部负责人:陈元(硕士生)、王雪垚(硕士生)、朱竞男(硕士生)
三、部门分工及部门职能
办公室:协调中心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交流,负责中心内部日常事务管理、档案整理和档案管理以及完成校社联安排的工作。
负责志愿者管理事宜和中心网站、博客的管理
编辑部:负责网站编辑、审核;《师大法援观察》季刊的编辑,网络出版。
宣传部:组织筹划各种宣传材料,法援便民手册设计,编辑;组织筹划中心其他活动。
咨询业务部:负责志愿者选拔、考核、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各小组负责各自领域的典型案例整理、热点问题分析等,用以进行志愿者培训和案例汇编。并负责解答志愿者提出的相关领域的疑难问题。
研究部:发现现实社会问题开展学术讨论和研究,组织学术沙龙和调研。
天师大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10月12日